江平|律师的三种境界——《杀光所有的律师?!》序
【按:2006年12月,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律师执业五十周年庆祝会在北京举行,江平先生应邀出席并在致辞中总结出“思之精神”。彼时我的第一本讲演文集正在法律出版社结集出版,遂恳请先生为之作序。先生边听我讲书中内容边有些“憨态可掬”地把嘴里的东西吃完,然后拍着我的手说“好好好”——感谢摄影师记下这生动的一幕。2009年我的第二本文集《和光同尘|法治时代的权利博弈》准备出版时先生大病初愈,表示作序暂时没有精力,便给那本书题写了书名。抽著《控制公司》2013年出版和2018年第二版时,先生欣然署名推荐。——先生对晚学后辈学术追求的鼓励与提携,始终温暖着我前行的道路。】
在台湾讲学时曾听说有一本书叫《千万不要学法律》,搜寻之后终于买到了。当然对此书内容褒贬不一,学法律的人当然不以为然。现在,在我的案头这本书叫《杀光所有的律师?!》(后因出版需要更名为《我反对!|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》),名字比前者更加醒目刺人。细看之下是一位律师在中国律师论坛上的发言题目,好在这个醒目标题下面还有个问号和惊叹号。在今天社会对于律师的作用和形象褒贬不一的情况下,这个能振聋发聩的标题及书的内容无疑会起到一定的挑战作用。
我与良彪律师见过几次面,知道他是一位颇有才华的律师。他曾经(先做律师后又)在法院做过十年法官,然后重新“下海”(来北京)做律师,在不同场合作有关律师问题的演讲,颇有见地;也曾到中国政法大学“中国名律师讲坛”等演讲,受到学生的欢迎;甚至,在美国访问期间也数次发表演讲。他确实是一位勤于探索的学者型律师。
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,良彪的思考与探索当然不会局限于律师的狭小范围。他关心经济改革、司法改革、关心法治建设、关心宪政人权,这不仅需要良知,也需要勇气。
律师有三种境界: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,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;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,为弱势群体、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;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,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,挑战权威,挑战体制。——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律师都做到,但许多律师努力朝这个方向在努力,良彪也是其中一个。这是使我最感欣慰的,所以欣然命笔为他的这本书作序。
江 平
2006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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